《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有详细的规定。可办理双软,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办理高新,减免企业所得税。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有的地方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知识产权证明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可作为高新企业认定等重要的科技成果。
在法律上著作权视为“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在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变更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